1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第五十二条
第一款
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,采取税费减免、贷款贴息、社会保险补贴、岗位补贴等办法,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,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。
第五十三条
第一款
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,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。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,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。
第五十四条
第一款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,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,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。
第五十六条
第一款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,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,开发就业岗位,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。
2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,采取税费减免、贷款贴息、社会保险补贴、岗位补贴等办法,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,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。 第五十三条 第一款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,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。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,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。 第五十四条 第一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,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,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。 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,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,开发就业岗位,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。
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
1、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。
材料名称 |
材料形式 |
材料必要性 |
备注 |
获取渠道 |
示例样表 |
空白表格 |
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|
原件2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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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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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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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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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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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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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(单)或工资发放表 |
复印件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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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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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统一制式,按照各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(单)或工资发放表(制式)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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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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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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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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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项无行使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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