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摊点备案
实施主体 |
桑村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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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机构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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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实施部门 |
无 |
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|
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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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时限 |
20个工作日 |
承诺期限 |
1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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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 |
0632-86194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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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电话 |
0632-88367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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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收费 |
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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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|
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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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地点、时间 |
受理地点: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便民服务中心F区F3号窗口 受理时间: 5月-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:30-17:30;10月-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:30-17:00。 |
实施依据内容摘要
1、
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备案,提供身份证明、住址、经营品种、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、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,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。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经营者姓名、经营品种、经营地点、经营时段等内容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发现食品摊点未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的,应当告知其及时办理。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
该事项不收费
受理条件
申报材料
情形分类:
材料名称 |
材料形式 |
材料必要性 |
备注 |
获取渠道 |
示例样表 |
空白表格 |
食品小摊点备案登记表 |
区审批局
原件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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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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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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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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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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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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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