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摊点备案


实施主体 桑村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
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公开
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
咨询电话 0632-8619468 投诉电话 0632-8836760
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便民服务中心F区F3号窗口  受理时间: 5月-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:30-17:30;10月-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:30-17:00。

实施依据内容摘要
1、 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备案,提供身份证明、住址、经营品种、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、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,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。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经营者姓名、经营品种、经营地点、经营时段等内容。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发现食品摊点未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的,应当告知其及时办理。
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
该事项不收费

受理条件
1、本行政区内食品摊点备案

申报材料 情形分类:
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
食品小摊点备案登记表 区审批局 原件1份  必要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
办理流程
办事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