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民用散煤的管理


实施主体 桑村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
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公开
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
咨询电话 15165888988 投诉电话 0632-8611103
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 桑村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号  受理时间: 法定工作日:上午:8:30-12:00,下午:1:00-17:00

实施依据内容摘要
1、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,提高产品质量水平,明确产品质量责任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。
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
该事项不收费

受理条件
1、禁止生产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

申报材料 情形分类:
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
用煤散户二代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原件1份  必要 
办理流程
办事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