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登记服务


实施主体 桑村镇人民政府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
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
服务对象 医疗卫生;其他
行使层级 乡镇街道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
运行系统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
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 即办
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
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
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
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便民服务中心F区F1号0632-8613684
受理时间:5月-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:30-17:30;10月-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:30-17:00。  
1、 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:“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。生育第一个、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。”
2、 《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<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>的通知》“二、登记受理机构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《居住证》办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,实行首接负责制。”
3、 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第十六条:“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,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……”。
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
1、辖区内居民生育服务对象
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
夫妻双方身份证(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),生育后登记的,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、 医院 复印件1份  必要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
办事流程图
本事项无行使内容
本事项无中介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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