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备案


实施主体 城头镇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
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公开
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
咨询电话 15263203305 投诉电话 0632-8711103
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 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  受理时间: 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

实施依据内容摘要
1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《村民组织法》(1998年11月通过,2010年10月修订)第二十七条:“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,并报乡、民族乡、镇的人民政府备案……”。
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
该事项不收费

受理条件
1、1.备案登记表;2.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;3.表决结果统计表(附表决票)。备注: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无限的,而是受限制的,并不是章程或规约中的任何内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.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基于法律授权而制定的,是用来填补法律空白的,而不是用来替代法律的,更不能与已有的法律相冲突。因此,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中的内容,凡是违反法律强制性制定的或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,均不具有法律效力,其中不能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、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内容。如果章程或规约中含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,即使已经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,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。

申报材料 情形分类:
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
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政府核发 复印件1份  必要 
电子证件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3份  必要 
医疗保障证明 其他 原件1份  必要 
办理流程
办事流程图